close


  一經費審查委員會職責

  基層工會經費工會健保審查委員會有下列審查權:

  1、要求基層工會及所屬企業、事業單位按時報送有關的計劃、預算、決算、會計報表和文件資料,職業工會聽取他們的彙報;

  2、檢查憑證、帳表、決算、資金和財產,查閱有關的文件和資料;

  3、對審查中發現的問題,向被審查單位和有關人員調查並取得證明材料;

  4、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反財經法紀、嚴重損失浪費行為,提請同級工會委員會或上級工會及時制止,並對已造成的損失作出處理決定。

  5、遇有阻撓、破壞審查工作時,有權采取封存帳冊、印鑒和資財等臨時措施,並提出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的意見。

  6、公所健保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對基層工會及其所屬企業、事業單位違反財經法紀的有關責任人員,有權建議同級工會委員會或上級工會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制裁,觸犯刑律者,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
  7、基層工會委員會向上級工會報送預算、決算,向會員和上級工會報告經費收支情況時,預算、決算、報告必須經同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、簽署、蓋章。

  8、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對審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工會勞保,有權向上級工會委員會、經費審查委員會反映。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工會
    全站熱搜

    天然手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